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月21日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永茂所作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