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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21次会议

2016-1-21 10:42:50本站原创 字体:

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21次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21次会议

  景德镇在线讯(梁 燕/文 记者张敏/图)1月20日上午10时,根据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安排,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21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乐明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还邀请了县(市、区)代表团的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委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执行和2016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查时认为,“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历程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2项主要指标中,30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总的看,“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较好。2015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提出的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建设生态之城”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收入质量和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稳步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得到保障,预算的完整性、执行率水平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成绩显著。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确定的预算任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了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定位准确,目标安排兼顾了需要与可能,积极稳妥,符合我市实际,建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全市财政总预算和市本级、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财政预算草案认真贯彻了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了《预算法》,体现了财税改革精神,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的看,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会上,讨论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报告》(草案)、《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执行和2016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草案),并提请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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