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12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关于政协景德镇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2016年1月21日政协景德镇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截至1月20日下午5时,大会提案组共收到提案109件,提出提案的委员共计406人次。大会提案组对所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确定立案102件,转作委员来信和社情民意各1件,不符合立案标准未予立案的5件。按提案主体分,委员个人提案53件,占52%;联名提案37件,占36.3%;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和市工商联提案12件,占11.7%。按提案内容分,经济建设方面的29件,占28.4%;政治建设方面的2件,占2%;文化建设方面的7件,占6.9%;社会建设方面的61件,占59.8%;生态建设方面的3件,占2.9%。
总体看,本次会议提案涉及面广,质量较高。提案者着眼于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全面深化改革、“提质翻番、率先小康”、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推动瓷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全会闭幕后,我们将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办理和处理。对本次全会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我们将依照有关程序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