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谢景玉:保护培育陶瓷品牌的建议

2017-1-9 14:32:02本站原创 字体:

关于规范陶瓷底款标识 保护培育陶瓷品牌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谢景玉

市政协委员谢景玉:保护培育陶瓷品牌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谢景玉(记者:余静/图) 

  一、景德镇陶瓷市场底款标识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陶瓷品牌底款标识的乱象现状。目前,景德镇有5000多家陶瓷生产企业和作坊使用“景德镇”证明商标,但规范使用的只有300多家,消费者并不能通过证明商标标识准确区分出真正的“景德镇瓷器”。二是景德镇陶瓷底款标识不规范统一。单独使用景德镇制、景德镇彩、中国景德镇、景德镇等标识,不标注商标,厂名厂址,看不出是哪家工厂的产品;品牌标识形象不突出,有品牌标识,起不到宣传作用;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统一陶瓷底款标识;陶瓷底款标识未配合标签使用,不能让消费者通过底款标识和标签了解产品制作工艺和材料来源。

  二、保护“景德镇瓷器”集体品牌,培育陶瓷企业自主品牌的准确定位。一是凭借仿古瓷、艺术瓷和传统高端手工瓷保护好“景德镇瓷器”金字招牌;二是凭借其他产瓷区瓷胎优势,规范景德镇半加工瓷生产销售;三是凭借景德镇权威地位,让景德镇成为全国瓷器集散地。有条件有能力的可以实现产销一条龙,能力稍弱的可以走加工制造的路子,没有制造和加工能力的,可以通过销售瓷器立足,但一定要规范标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一是以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为抓手,重新定义并保护好“景德镇瓷器”集体品牌。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标志标准认定“景德镇瓷器”,推开标识使用;出台《景德镇日用陶瓷底款标识规范化管理办法》,敦促陶瓷生产企业正确标注底款,规范陶瓷底款标识,并要求使用标签;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净化陶瓷市场。二是以陶瓷底款标识分级标注为抓手,规范底款标识,配合使用标签,培育陶瓷企业自主品牌。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景德镇日用陶瓷底款标识分级标注规范化管理办法》,按景德镇瓷器、景德镇制和景德镇产三种标志分级标注,规范底款标识,同时配合使用标签。三是规范外地瓷销售,保护“景德镇瓷器”集体品牌和陶瓷企业自主品牌。外地瓷销售要配合使用标签,标签要向消费者明示厂名产址和其他相关信息。(来源:景德镇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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