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到手的贷款泡汤 “老赖” 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自被浮梁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在外做工程,消失一年多,本以为平安无事的陈某,这次却充分领教了法院实施信用惩戒的威力。日前,陈某主动来到法院联系案件申请人戴某、胡某和钱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所有欠款义务。自此,两起拖欠一年的执行积案全部执结。

    2014年3月,戴某、胡某和钱某分别与陈某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诸法院。经法庭调解,陈某应偿还戴某、胡某购房款8万元,偿还钱某购房款1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陈某却一直拒不归还欠款。于是,戴某、胡某和钱某分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无法与其联系,执行法官向陈某家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陈某限期履行义务,但陈某既未偿还欠款,又销声匿迹,两起案件也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在2014年底县人民法院启动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这两起案件被列为重点执行对象。执行法官通过深入摸排,根据被执行人陈某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栏中发布了被执行人陈某的失信信息。今年4月,身在外地做工程项目的陈某,因工程资金周转急需,向银行申请一笔大额贷款,贷款发放临近时,银行通过系统查询陈某的失信信息后,向陈某发出暂停发放贷款的通知,此时陈某才知道自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后果。于是,急匆匆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三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19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而此时陈某也被法院告知,自己将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今后可以从事正常的融资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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