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同乡帮工起纠纷 今日法官调解促和谐

  近日,珠山法院执行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谭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同村好友相约来景帮忙,谁知工作中意外受伤。承办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做了全面的梳理。李某系谭某同村玩伴,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李某也是得知谭某在景德镇做纸箱包装生意才过来帮忙的。没想到在2016年1月17日下午3点左右,李某在工作中不小心被锯伤,右手拇指断离、右手食指中末节骨折,随后住院治疗。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没能冷静的处理好这件事。2016年6月20月,李某向法院提取诉讼。2017年8月23日,珠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谭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谭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李某于2017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与谭某沟通,积极做其思想工作,但谭某仍不为所动,固执的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造成的,与他无关,拒不履行义务。该事情发生后,被执行谭某的纸箱包装作坊未再经营,法院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的财产情况,也一无所获,案件陷入了僵局。

  执行法官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同村发小,于是带着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谭某位于都昌县苏山乡的老家,同被执行人的父亲,家族的长辈沟通,讲明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为双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家族长辈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该案得以顺利结案。(段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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