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付女儿抚养费 险遭法院司法拘留

离婚后拒付女儿抚养费 险遭法院司法拘留

(图1为李局长耐心给王某做工作)

离婚后拒付女儿抚养费 险遭法院司法拘留


 (图2为王某与徐某双方协商)

  都说女儿是***小棉袄,女儿的一举一动都紧紧牵着***心,但珠山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却因离婚后拒付女儿徐某的抚养费险遭法院司法拘留。
  
  徐某与王某结婚后育了一女。2014年王某遂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向珠山法院起诉,要求与徐某离婚。珠山法院在审理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徐某与王某离婚;女儿跟随徐某生活,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调解生效后,王某一连数月都未给付女儿抚养费,为此徐某向珠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义务。考虑到双方的关系,执行法官多次主动联系王某,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能支付女儿抚养费,但王某仍不履行。同时在执行中查明:王某现在本市某瓷厂工作,完全有能力给付抚养费。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传唤至法院,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王某不为所动。对此,珠山法院决定依法对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珠山法院执行局李局长在知晓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付抚养费将被拘留后,立即到羁押室当面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讲明法律,并以作为一位母亲应尽的责任来说服她。最后被执行人王某走出羁押室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完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决定履行并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多多的关心和照顾女儿。

  执行法官在此提醒大家,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孩子的成长单单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还不够,还是更多的需要父母双方亲情的呵护!(段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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