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专题-景德镇在线新闻网 >> 景德镇市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 会议决议 >> 浏览文章

关于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景德镇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查了中共景德镇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依纪依规管党治党,为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团结带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社会评价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为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进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推动全市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