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市扫黑办构建涉黑恶线索案件管理新模式

2019/4/10 15:06:12景德镇在线 字体:

景市扫黑办构建涉黑恶线索案件管理新模式

市扫黑办涉黑涉恶案件构建线索案件化管理新模式


  景德镇在线讯 (记者 芦梓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景德镇市扫黑办围绕落实对线索管理工作新要求,坚持五个统一,不断探索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构建线索案件化管理新模式,有效地提高了线索管理科学化水平。

 

  统一集中管理,严把收集关。根据《景德镇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各县(市、区、园区)、各办案部门、各专项组和各成员单位收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后,报市扫黑办集中管理;市扫黑办通过建立《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将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线索进行统一登记;同时,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专人专案管理,保证线索不流失、不遗漏、不泄露。

 

  统一处置分流,畅通流转关。建立全市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台账系统,分类统计案件线索台账,实时记录、核对、更新案件线索进展情况,构建可追溯、可跟踪,可留痕的案件线索闭环管理体系。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线索核查效率,分别从国土、林业、水务、审计等重点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联络员和责任领导组成的专业领域线索核查小组,重点就河道采砂治理,工程建设、土地流转、林业等领域,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重点部门线索核查工作。

 

  统一交办督办,拧紧办理关。在《案件线索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建立《线索处置台账》,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实行全程跟踪、定期督办、定期销号制度,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案件,及时督促办理,确保线索处置件件有着落,防止久办不结、失管失控;加强线索承办部门督促办理,定期召开线索承办单位专题汇报会,听取承办单位线索办理情况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对重点案件线索简历挂牌督办集中,推动立查立处,强力推动案件查处。

 

  统一研判分析,提升质量关。市扫黑办充分发挥线索集中管理优势,定期组织分析研究,通过串并会商分析,提升线索运用效果。此外,市扫黑办每季度对全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统一追责问责,压实责任关。为进一步提升打击效果,落实案件和线索办理责任,建立了线索办案民警责任制、疑难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线索上报核查责任制、线索摸排承诺责任制共四项责任追究机制,对隐瞒、缓报、漏报案件线索,不移送或私自处置线索,泄露案件线索及办理情况,故意拖延、干扰或阻碍案件线索上报以及其他违反规定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或法律责任。

 

  “市扫黑办线索组主要围绕日常群众的线索举报,集体分析讨论后对线索进行处理、流转,下发到相关成员单位,后期将针对线索查结不及时、回复率不高等突出情况,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查处、回复、核查。”市扫黑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扫黑办确保真正做到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为深入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发挥好扫黑除恶线索管理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