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李某剑等人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2019/5/8 15:00:26景德镇在线 字体:

[社会]李某剑等人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景德镇在线讯(黄浩 见习记者 张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浮梁县检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责任,立足检察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斗争深入健康开展。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李某剑、李某平等恶势力团伙依法于2019年1月28日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4年,以李某剑、李某平为首的“恶势力”纠集“恶势力”成员邹某、舒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对浮梁县湘湖镇境内的多家快递公司快递点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快递点按月向其支付费用,时间跨度达半年之久,共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人民币16500元,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日前,浮梁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李某剑、李某平、邹某、舒某为首的“恶势力”,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剑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李某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舒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通过起诉“恶势力”,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当地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营商氛围。(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