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
景德镇在线讯(芦俊杰)5月16日上午,珠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钱某、杨某、洪某、李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钱某自2017年刑满释放后,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村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以“没工作”、“急用钱”为由向村民借钱敛财。如有不借者,钱某便纠集杨某、洪某、李某进行殴打。截至案发,共有两名村民被殴打,钱某共向十五位村民“借款”二十七万余元尚未归还。同时钱某等人还到正在施工的工地以威胁、恐吓的手段要求入股,敲诈钱款二十四万元。公安机关在抓获钱某时,从其住处缴获双管猎枪二把,子弹九发。被告人钱某等人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以“黑恶势力”的名义敲诈勒索,随意殴打、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家属、景德镇市陶瓷学院学生及群众代表共计四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同时,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因本案重大、复杂,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