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在线讯(记者 张涛)在景德镇市中心地王大厦买了两套公寓的于女士心里一直有块心病,近日她向本报求助,究竟是怎么回事?
于女士介绍,2013年年初,她花66.9924万元在地王大厦购买了两套面积和单价都一样的小户型公寓,当年2月底就跟开发商结清了全部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同年7月,于女士收到了开发商给她的机打售房款发票。
2015年3月份,于女士带着所有购房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但并未办理成功。“办证的人说办不了,我当时也没多问,以为过段时间应该就可以办了。”于女士说,“后来因为公寓出租给了别人,房产证就一直没去办,这事就一直耽搁了下来。”
今年3月21日,于女士再次带着所有材料前去办证,然而办证的工作人员称,于女士的房子还没有经过相关部门验收,所以无法办证。“房子都买两三年了,还办不到房产证。我卖给别人别人都不敢接手。”于女士称。
而搁在于女士心里的还有另一件事。在于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上,双方约定2014年3月31日前交房,逾期交房不超过90日,开发商要按日向其支付总房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超过90日但业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开发商同样也要按日支付房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置业顾问通知我去交房的时候都到了2014年8月中旬,逾期了差不多半年时间。按照合同两套房子应该支付我近6000元的违约金,但开发商一直没回应这事。”于女士告诉记者。
3月21日下午,记者找到地王大厦开发商景德镇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并未见到公司负责人。昨日上午,该公司工程部一名冯姓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会将于女士有关房产证以及违约金的问题向正在南昌出差的公司负责人汇报,有回应后会给记者答复。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联系上该冯姓负责人。其表示,房子的确还未经过相关部门的总验收,公司也一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跟进此事,肯定会帮业主处理好房产证事宜。而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冯姓负责人称,此事具体如何处理要等公司负责人从南昌回来后才能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