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臧湾乡:“四个强化”实行“河长制”

2017-11-30 16:43:55本站原创 字体:

  景德镇在线讯(苏彦翀)为了更好的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工作,为“双创双修”工作贡献一份力量。2017年以来,臧湾乡全面实施“河长制”。

  河长制的实行,可以整合以往多头治水、效果不彰的局面,臧湾乡把对河湖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河长身上,把《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为切实推进河长制,臧湾乡通过“四个强化”让河长制在臧湾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认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更要提高认识和站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好。二是强化排查。要按照我乡河长制工作方案的思路、目标、要求,全面排查,重点抓好企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非法采砂采金专项整治等工作。三是强化责任。以乡党委书记黄晓红同志为总河长,乡长胡更生同志为副总河长,构建乡、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和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四是强化考核。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县文件要求,严肃监督问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为水环境保护治理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