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2018-4-18 17:14:23本站原创 字体: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媒体通气会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省市主流媒体参加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现场介绍

  景德镇在线讯(记者:余静)为更好、更广、更高效地拓展“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渠道。2月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媒体通气会,向省市多家主流媒体详细介绍了全市“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发展趋势、推广力度及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10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和13个路口的监控球机、5个进出城卡口监控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对机动车逆行、超速、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进行抓拍,有效地规范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仅驾驶车辆打电话和不系安全带两类违法行为,从试运行期间每天近5000起下降到现在日均不足200起,而且系统在规范行车秩序、打击交通肇事逃逸、完成重要交通安保任务、完善基础数据采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数据应用,近三年来我市交管部门实现了交通肇事逃逸案全侦破。

  为进一步提升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水平,更好的服务城市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出行、服务全市“双创双修”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2017年12月份以来,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双创双修”指挥部宣传教育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与全市各大主流媒体开展了不文明交通行为“显形曝光行动”,通过调取智能交通监控系统记录数据,先后对453起车窗抛物、242起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相继推出每周交通违法前十名车辆曝光栏、交通事故警示短片曝光展播。近期,又分别在昌南路口和市第五中学门口路段相继推出人脸识别系统和语音自动提醒播报系统,对行人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曝光,同时,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违停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语音提醒、制止劝导。通过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多渠道应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通气会上,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相关问题;通气会后,媒体记者前往昌南路口实地体验人脸识别系统。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昌南路口人脸别系统介绍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闯红灯

交警召开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应用通气会

系统识别

  答记者问

        问:行人无视交通规则,肆意闯红灯一直是城市“顽疾”。而且行人闯红灯是行人交通违法中最普遍、最明显、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者本人的人身造成极大的危险,而且有碍道路畅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极大诱因。我们这套人脸识别系统是如何对行人闯红灯进行抓拍的?

  答:简单来说,可以将整个行人过马路的动态实时投送到路口的显示屏上。比如,有行人闯红灯过路口,其他人就可以在这块显示屏上看到该行人的违法过马路整个动态过程,人脸识别的很清楚。

  当红灯亮起后,一名男子从走出路口开始闯红灯,系统会自动抓拍四张照片,一组动态图片清晰地投到了大屏幕上,图片拍摄角度由远及近,第一张图片是红灯亮时,行人越过警戒线进入人行横道时进行抓拍;第二张是行人无视红灯前行,走到摄像机视野中央时的抓拍;第三张图片是行人走到摄像机视野下发时的抓拍;第四张是闯红灯行人的特写图片,能够清晰看清该行人全貌(面部不做遮挡)。在发现违章行为后,即以语音和图像方式给予以警示,并记录违章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图像。图像通过采用高亮度室外显示屏发布,不仅可以实时曝光行人的违规图片,而且可以在绿灯时段播放公益性广告、路况信息、交通管制信息、交通宣传标语等,进一步提升了该系统在宣传交通文明、提高市民素质方面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会将系统采集的人脸数据,传入后台人脸数据库中进行人像比对,快速地将匹配的人员照片和个人信息采集出来。并且我们将不断努力,针对后续如何将行人斑马线闯红灯行为在即将开始违反闯红灯的起始进行自动语音阻止功能进行融合。

  问:刚刚听到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大力推广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行动。实施曝光行动,最初我们交警部门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曝光会不会构成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答:当前,国内各大城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正在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也呈不断上涨趋势。尤其是在城市街头,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多发频发,这与我们景德镇市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着市民的日常出行,而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极大。从现有治理手段来看,总体以罚款为主,辅之劝诫、警告、教育,治理方式单一,治理效果并不显著。之所以采取曝光这种措施,一方面可以促动交通违法行为人,通过对被曝光者形成社会舆论压力,迫使其规范自身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减少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再者可以对严重交通违法或交通肇事逃逸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打击效果。

  至于说到曝光会不会构成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我认为适度曝光不构成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要在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前提的。具体到交通管理领域,由于交通违法行为影响了公共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因而交通违法信息一般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的隐私,在不涉及个人身份信息条件下,适度曝光交通违法信息并不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当然,我们公安交管部门也会把握曝光的适度原则,对曝光的具体内容和信息范围加以规范和限制,可以公开当事人姓名、车牌号码、违法信息,但不公开当事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以及其他能够判明其身份的信息,特别是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违法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