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订《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违规者罚5万元并吊销许可证

2018-4-10 17:40:47景德镇在线 字体:

  中国江西网移动采编讯 记者吴际宇报道: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要求采砂,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1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实施条例在之前的成果上进行重新修订,补充了多项重大制度,并加重了处罚力度,有望遏制屡禁不止的非法采砂现象。

  强化政府职责 突出行政首长负责制

  记者了解到,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其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利于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此外,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利于问责追究。建立河道采砂管理的督察、通报、考核、问责制度,健全和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多年的河道采砂管理实践证明,通过实行河道采砂管理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能有效协调水利、公安、林业等众多部门职能,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强化资源保护 突出科学规划

  河道砂石资源既是工程建设必需的材料,同时也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在对河道砂石资源科学规划方面,首先是要严格控制河道采砂总量。为保障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制度,要求严格控制、逐步减少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和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总量。2000年,长江实施全面禁采,大量外省采砂船涌入鄱阳湖和赣江,鄱阳湖、赣江等内河采砂规模迅速扩大,最多时达200余条,一般时也有130余条。大量采砂船的涌入,让江河不堪重负,部分河段砂石资源几近枯竭。其次,是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规划是保证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涉河工程安全及生态与环境保护、加强和改善河道砂石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并且应当符合河道生态环境安全、防洪安全、以及湿地保护等专业规划相衔接。

  此外,是巩固过剩采砂船舶切割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行为,鄱阳湖水域采砂船数量从130余艘已减至50余艘,赣江南昌段从400余艘减至30余艘。实施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要求严格控制、逐步减少采砂船舶(机具)数量。

  强化监管措施 突出依法治理

  记者会上获悉,取得河道采砂许可是开采河道砂石资源的前提。结合简政放权工作成果,明确了采砂许可分级管理权限。其次,明确政府统管方式。此次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此外,完善河道采砂监管措施。为加强河道采砂监管,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实施条例立足于切实解决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原政府规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措施。

  强化打击力度 彰显法律权威

  此次实施条例还新增违法建造采(运)砂船舶、损坏或擅自拆除采砂船舶电子化监控设备、违反采运单管理制度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对违法河道采砂行为造成损失的,增加责令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

  针对一些在执法实践中形同虚设的情况下,实施条例对“情节严重”进行了完善,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要求采砂,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