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深化机构改革综述

景德镇市深化机构改革综述

落实改革要求 突出职能转变 站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机构编制工作
——我市深化机构改革综述

   景德镇在线讯(张若民 记者 吴怡玲)日前,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截至3月29日,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全部印发,这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如期顺利完成。市委编办负责人感慨道:“回顾此轮深化机构改革,市委顶层谋篇,编办扎实推进,部门全力配合,凝聚着沟通协调的智慧,凝聚着反复修改的共识,凝聚着挑灯夜战的心血。”

  正如市委书记钟志生反复强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当好机构改革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高站位谋篇布局

  2018年6月5日,全省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市委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市委书记钟志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挂帅亲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紧盯改革进程,适时听取专题汇报,先后多次召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机构改革工作,时常在重要会议谈及机构改革、部署相关工作,从拟订方案到审定方案和实施方案都亲自把关,绘好“施工图”,当好“施工队长”。针对此次改革涉及面广、遇到困难多的实际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锋全程跟踪,既当指挥员,又当宣传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科学化、高标准推进景德镇机构改革。

  一是牢把政治主题。牢牢抓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主题、改革主线,始终贯穿“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把好机构改革的重点关键,真正“组”出新动能、“调”出新职能、“改”出新效率。组建了监察委员会,加强和优化了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财经、外事、审计、教育、军民融合等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了组织、宣传、统战等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落实了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完成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司法行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林业等重点领域新组建和职责优化,有效保证了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是着重统筹推进。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以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理顺党政关系;统筹协调人大、政协、群团体制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及党和国家战略部署需要;统筹实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以实现政事分开,并在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大调整力度,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推动各涉改事业单位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以形成事业单位机构新格局;统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效能;统筹推进县(市、区)机构改革,以确保改革同步完成。

  三是凸显地方特色。紧扣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景德镇军工技术的优势,整合机构改革前相关部门的直升机产业和国防科工方面的职责,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事机构,助推我市军民融合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围绕把景德镇打造成冠领中国、代表江西走向世界,世界感知中国、认识江西的国际瓷都的发展定位,组建外事委员会办事机构,架起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桥梁;设置瓷局,构建景德镇特色“3+1+X”产业体系,推动陶瓷产业做优做强,实现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立市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城市品牌建设。

  高效率管好用活

  这次机构改革中,组建部门15个,重新组建部门4个,优化调整部门23个,不再设立的机构达21个,未涉及改革部门仅5个。既有“白手起家,平地起楼”的7个全新面孔,也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116项优化调整。在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大前提下,通过落实“控”的政策,加大“调”的力度,提高“保”的能力,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有力盘活编制资源,始终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严控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确保机构编制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确保“新”。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这次改革除了职责优化调整,还新组建了一系列机构,最首要的就是要备好编制,确保新机构挂牌正常运行。如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市委保密机要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等7个部门和机构。

  二是必须“保”。坚持把服务保障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放在首位,对应急管理、精准脱贫、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编制予以倾斜。对“双创双修”、军民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具有景德镇特色的工作提供专项编制保障,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是科学“分”。对划出职责的单位,认真梳理其履职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测算可以划转的编制数额。对划出职责新组建的部门,增加相应编制保障其新设综合性科室。如市委办公室划出相关职责组建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划出相关职责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划出相关职责分别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医疗保障局。

  四是有效“合”。对多个单位整体合并组建的单位,科学整合内设机构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配备相应编制,实现事合、编合、力合。如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五是彻底“转”。对市城市规划局等32个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和26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改革要求转入相关的党政机构,并调剂适当的行政编制,确保彻底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如划入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职能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入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职能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入市防震减灾局行政职能的市应急管理局等。

  高标准完美收官

  作为机构改革精神的集中体现,“三定”规定的制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市委编办第一时间组织“三定”工作业务培训会,明确“必须做”的职责,划定“不能做”的红线,敲响“做错了要追责”的警钟,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各考核其职,成为协调运转、高速运转、高质量运转的有机整体。

  一是坚持法治引领。“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体现,因此,首先由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改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职能是否有法律依据、整合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部分机构“三定”规定中职责违法、越权,设定依据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确保部门职能于法有据,权力与责任划分明晰,内设机构合理合规,为依法治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坚持上下对应。对照中央和省级部门“三定”规定,调整设置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到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确保政令统一。

  三是坚持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既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本次“三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由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市级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从严从紧把好编制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个关口,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开口子、不搞变通,确保做到“四个不突破”,即机构限额不突破、编制总额不突破、内设总数不突破、领导职数不突破。另外,在严格核减超出规定的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的同时,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专业技术类职务,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是坚持整合优化。对划入的职责和机构,与部门现有职责和机构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责统一交由一个内设科室承担,在职责整合、业务融合上真正发生化学反应,做到脱胎换骨。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比如生态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应急领域、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分别在各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职责边界,有效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

  五是坚持服务民生。注重强化部门责任,对一些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比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工作等,都必须在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中逐项落实和明确监管、服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

  六是坚持统筹衔接。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有关机构、职责和编制均与机关搞好统筹,在“三定”规定中予以衔接落实。同时与“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相衔接,通过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此次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工作机关1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政府职能得到转变,组织结构更加优化,职责关系不断理顺,效率效能显著提升,将不断为接续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动力。(来源:景德镇日报)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