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景德镇在线讯(夏陆梅 张堪文)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在全面深化各项水利改革中率先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为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2014年,浮梁县被列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对跨村、跨组的水利工程产权均上套一级,同时明确,所有威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及部分重点山塘所有权统一归口乡(镇)政府。实现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所有权人与管理权人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理人员责任、权力和义务,管理单位能够将精力全部投入到管理工作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择有经验、有技术的维养队伍,按照合同的维修养护范围、费用、技术标准等内容规范施工,降低维养费用,提高维养水平。2016年1月,浮梁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验收,被评定为优秀等级。随后,市水务局制定了《景德镇市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园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成立了市、县两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改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截至2017年底,乐平市、昌江区、珠山区、陶瓷工业园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实施计划要求先后完成了改革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来源:景德镇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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