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停歇

正风肃纪步履坚 激浊扬清新风拂
——市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停歇

  景德镇在线讯(记者 邵婧)新时代呼唤新作为,2018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的第一年,市纪委监委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服从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原原本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准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政治站位,突出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斗争。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注重深挖细查,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要求,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坚持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保持高压态势,发挥执纪审查综合效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形成持续震慑,巩固不敢腐。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管住“微权力”,整治“微腐败”。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健全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不能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勇于创新实践,全面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监察委挂牌成立各项事宜,选好配好市县监委班子成员。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统一设置内设机构,探索合署办公条件下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互制约、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3-4轮常规巡察,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强化震慑效应。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改革后的运行机制、制度规范,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让监督探头更聚焦。

  坚持严实标准,加强执纪“铁军”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坚持“做事是最好的作风”用人导向,加大干部选拔、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增强生机活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执纪审查有关环节操作细则,找准监督执纪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来源:景德镇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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