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在线讯(施轩)根据浮梁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县委督查室于7月18日至7月31日联合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了一次专项督查。
其中,7月18日至7月24日为自查阶段,各整改责任单位针对《浮梁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7月17日县委常委会精神和7月21日全县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前期整改工作开展进行总结、查找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7月25日至7月27日,督查组分别到洪源镇、三龙镇、寿安镇、湘湖镇、浮梁镇等5个整改重点乡镇和县委农工部、县城管局、中小企业局、水务局、建设局、农业局等6个整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及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组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即:听取被督查单位工作汇报、查看有关记录和整改资料、现场检查环保整改项目落实情况,并对被督查单位提出了相关整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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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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